译文
人生迁化必有终结,宇宙至理自古而然。
古代传说松乔二仙,如今他们知向谁边?
故旧好友送我美酒,竟说饮下可成神仙。
初饮一杯断绝杂念,继而再饮忘却苍天。
苍天何尝离开此处?听任自然无物优先。
云鹤生有神奇翅膀,遨游八荒片刻即还。
自我抱定任真信念,勤勉至今已四十年。
身体虽然不断变化,此心未变有何可言?
注释
连雨:连日下雨。
运生:运化中的生命。运:天运,指自然界发展变化的规律。生:指生命。会:当。归尽:指死亡。
终古:自古以来。终,常。然:这样。
这是一首饮酒诗,也是一首哲理诗。诗题为“连雨独饮”,点出了诗人饮酒的环境,连日阴雨的天气,诗人独自闲居饮酒,不无孤寂之感、沉思之想。开篇便提出了一个严肃的论题:“运生会归尽,终古谓之然。”人生于运行不息的天地之间,终究会有一死,自古以来都是如此。这句话虽然劈空而至,却是诗人40岁以来经常缠扰心头、流露笔端的话题。自汉末古诗十九首以来,文人诗歌中不断重复着“生年不满百”的哀叹。陶渊明则将人的自然运数,融入天地万物的运化之中,置于自古如此的广阔视野里,从而以理智、达观的笔调来谈论人生必有死的自然现象了。
在“运生会归尽”的前提下,诗人进一步思索了应该采取的人生态度。道
《连雨独饮》是一首五言古诗,此诗写连雨独饮的体会,在饮酒中议论人生哲理。诗中既表现了诗人对人生的达观态度,也表现了他愿独守“任真”的信念;他坚信自然界的规律是有生必有死,世间并无长生久视的神仙,人应该听任自然,顺应自然的发展规律。全诗重在议论哲理、自我解脱,几次使用问句,造成语意转折、语气变化,又能前后映衬,扣紧开端的论题,发人深省,余味无穷,显示出陶渊明哲理诗的特色。
楚干将莫邪为楚王作剑,三年乃成。王怒,欲杀之。剑有雌雄。其妻重身当产。夫语妻曰:“吾为王作剑,三年乃成。王怒,往必杀我。汝若生子是男,大,告之曰:‘出户望南山,松生石上,剑在其背。’”于是即将雌剑往见楚王。王大怒,使相之。剑有二,一雄一雌,雌来雄不来。王怒,即杀之。
莫邪子名赤,比后壮,乃问其母曰:“吾父所在?”母曰:“汝父为楚王作剑,三年乃成。王怒,杀之。去时嘱我:‘语汝子出户望南山,松生石上,剑在其背。’”于是子出户南望,不见有山,但睹堂前松柱下石低之上。即以斧破其背,得剑,日夜思欲报楚王。
王梦见一儿,眉间广尺,言欲报雠。王即购之千金。儿闻之亡去,入山行歌。客有逢者,谓:“子年少,何哭之甚悲耶?”曰:“吾干将莫邪子也,楚王杀吾父,吾欲报之。”客曰:“闻王购子头千金。将子头与剑来,为子报之。”儿曰:“幸甚!”即自刎,两手捧头及剑奉之,立僵。客曰:“不负子也。”于是尸乃仆。
客持头往见楚王,王大喜。客曰:“此乃勇士头也,当于汤镬煮之。”王如其言煮头,三日三夕不烂。头踔出汤中,踬目大怒。客曰:“此儿头不烂,愿王自往临视之,是必烂也。”王即临之。客以剑拟王,王头随堕汤中,客亦自拟己头,头复坠汤中。三首俱烂,不可识别。乃分其汤肉葬之,故通名三王墓。今在汝南北宜春县界。